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点击数: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5年11月立项的2016批次创新创业项目、2015批次延期项目和2年周期项目。需参加验收的校级以上项目及院项目信息见附件1、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国家级项目、重点项目全体参加答辩。答辩以员工自述约8分钟,专家提问、员工回答约8分钟的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应准备好答辩PPT。
北京市级非重点项目,可以向学院负责老师申请函评,不参加答辩。函评项目同样由学校专家组评审,不参加评奖,结题成绩为通过或不通过。
院级项目由学院组织答辩验收。
三、验收时间
1. 2016年12月23日(15周周五)前,学院对上述院级项目进行验收,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
2. 2016年12月26日~28日(16周周一至周三),学校对上述校级以上项目进行验收,将视情况选择26-28日其中一天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直接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在近期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及时告知。
3. 12月8日~12月20日为网上提交结题材料时间,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将不予通过。项目负责人登录本科教学网教务管理系统后,选择“实践教学管理”模块进入,选择“老员工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项目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其它材料及成果,如项目论文、项目研究报告、商业企划书等,选择“老员工创新创业”——“我申请的项目”——“立项项目管理”——“成果管理”,进行分类提交。
校级以上项目的结题材料(包括函评项目材料)及函评项目名单,由学院于12月22日前交教学科(办公楼111)。
四、结题材料
1.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研究报告》和《项目论文》各3份,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结题材料:纸质的《项目结题报告》、《商业计划书》各3份,及各类成果附件材料。
结题材料的模板、要求和参考范例见附件3。
3. 项目论文可以是在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可以是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上被收录的论文、专利申请受理通知或授权书、软件著作权、实物、设计图纸、画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展览的图片、创新成果转化或应用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4. 装订要求:结题报告单独装订成册,封皮不做要求;研究报告、论文和项目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硬皮封面装订,做到整洁美观,国家级、市级、院级项目分别用白色、浅黄色和红色的硬皮封面,封面模板见附件3。
5. 各学院将学院签字盖章的院级项目验收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6年12月2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科。
五、项目评奖
1. 参加答辩的校级以上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按一等奖、二等奖、通过、不通过给出结果,其中获奖项目一般不超过验收项目总数的50%,获奖项目应有较为突出的成果。
2. 校级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由教务处颁发,盖教务处公章;院级获奖项目的荣誉证书由学院颁发,盖学院公章。
六、创新学分
验收通过的项目,按照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和学术实践学分标准》的规定赋予员工创新学分。校级以上项目由学校教务处负责提供名单,由教务员负责录入学分系统,院级项目的赋分工作由学院负责。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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